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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开庭审理结束,主审法官宣布,鉴于本案双方有争议,不作当庭宣判。
江歌母亲认为刘鑫过错足以导致江歌的“声明”受到侵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6年11月3日凌晨,24岁的日本女留学生江歌被她朋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被刺中数刀,流血过多身亡。在与前男友陈世峰分手后,刘鑫向朋友江歌求助,在得知陈世峰一路尾随并有杀人企图的背景下,却没有告诉江歌同行回家。当江歌遇刺后,刘鑫立即反锁进了房间,没有给予江歌任何帮助导致他失血过多死亡。
庭审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早已显现出来。在刘鑫方看来,与江歌案有关的一切事情都已经在日本法庭审理过了,该法庭认定刘鑫是受害人和证人,而不是现在的加害人。赔偿金额也应按事故发生时的费用计算,而不是江秋莲主张的207万。

庭审前,江秋莲的律师黄乐平曾在微博上指出,刘鑫描述的事实中有六个不一致的焦点问题,比如刘鑫和江歌是否一起上楼。在15日下午的记者招待会上,黄乐平指出,同住一室不会带来法律责任,但刘鑫总是强调要按顺序来上,以撇清自己的责任。该诉讼指出,刘鑫没有对江歌采取任何救助行为,也没有逃避法律责任。
律师强调,刘鑫被日本警方认定为凶杀案的证人和受害人。与此同时,刘鑫遵循日本警方的意见并未离开房门,警察赶到后迅速将被告带离现场,被告无法看清现场,并非故意未实施救援。
原告声称,有客观证据证明刘鑫锁门是事实。在日本,门锁只有室内反锁和室外上锁两种方式。那时候,江歌包里的拉链一直紧锁着,没有时间和空间去拿钥匙上锁,可能是刘鑫从房子里拿出来的。并将证明刘鑫第一次报警和第二次报警的电话,转换为对门锁的陈述,认为说辞变更是刘鑫规避法律责任的做法。
对于这一点,刘鑫方律师的回应是,不能用猜测的语言去还原事实,应该提交客观证据,而相信以日本法院的判决为准。该律师还指出,刘鑫的报警记录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原告代理律师所说的将责任推在自己身上太迟了。
除了向法庭提供包括微信记录、微博截图、公证书在内的十组证据外,黄乐平律师团队还结合江歌遇害案的案卷及以上诉讼材料的证据,制作了长达10分钟的视频《江歌遇害前10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恢复江歌遇害前十个小时的真实情况。

黄乐平律师团队强调,视频中的每一页都有客观证据支持,并不是捏造的谎言。刘鑫不负刑事责任,但原告现在要承担民事责任。刘鑫有很大的蓄意成分把责任推给了江歌。但是这与日本法庭上刘鑫作为证人和受害人的身份认定并不冲突。
被告的律师答复说,所有的事情都在2017年处理完毕,赔偿应该按照事发时的费用来计算。
十二时许,主审法官宣布,鉴于双方争议较大,不作当庭宣判。审判结束后,黄乐平向媒体表示,此案为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责任问题,不存在追究被告刘鑫刑事责任和判处有期徒刑的问题。在法庭上,江秋莲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
当天下午15时,江秋莲与律师黄乐平的记者小组举行了一次座谈会。关于刘鑫逃避法律责任的问题,律师小组提供了更多细节。第一次的报警,十分慌张,三分钟后的第二次报警,气息稳定了很多,没有那么慌乱。由于律师团队认为,发生这种变化的原因是,刘鑫在此期间,就自己的法律责任向打工的老板咨询,是否会犯法。
律师黄乐平表示将以江秋莲的意愿为准。黄乐平表示,今天上午的开庭可能是这个案件的最后一次开庭,他相信城阳区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