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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晚上所发生的梦内容都是整体的一部分;而它们之所以会分成这许多段,同时有不同组合和数目的事实都是有意义的,这可以看成隐匿着的梦思所提供的消息。在
分析有许多主要部分的梦时(一般来说,或者是同一晚上发生的梦),我们不应该忘记这可能,即这些分来,而同时又是连续着的梦也许含有同样的意义,并且是以不同的材料表达着同一冲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第一个梦通常是最胆怯以及歪曲的,而接着的可能是更确定与明显。
圣经中那个由约瑟夫解释的法老王所做的关于母牛和玉米穗的梦就是属于此类。约瑟夫的记载要比圣经上详尽得多。当国王提起第一个梦后,他说:“当我看到这影像时,就由梦中惊醒了,而在混淆以及思索这到底有何意义的当中再度入睡。然后又做了一个梦,这要比前一个来得露骨与奇异,并且使我感到惊恐与迷惑……”听完国王对梦的叙述后,约瑟夫回答说:“国王呀,这梦虽然以两种方式表现,但却具有同一意义……”。
杨格在《谣言心理学的贡献》一书中提到某女孩经过伪装的色情的梦如何不经分析即被她同学识破,以及这梦如何更进一步地伪装与润饰。他在叙述这许多梦的故事后,有以下如此的评论:“在一系列的梦中,最后一个梦影像所欲表达的思想,完全和这系列中第一个影像所欲表达的雷同,稽查制度利用一连串的不同象征、置换、无邪的伪装等来达到尽量延长隔离此情意综的目的。”施尔纳对于这种梦的表现方法非常熟悉。他曾经描述过,并且把它和他的器官性刺激的理论连在一起,当着是一种特别的定律:“最后由某一特殊神经刺激引起象征性的梦的构造皆遵循此一般原则:在梦开始的时候,它是以一种最遥远、最不正确的暗示描绘着产生刺激的对象,但是最后,当所有可能的图像来源枯竭后,它就赤裸地表现出刺激本身,或者是(依梦例而不同)如有关的器官或者是该器官的功能,因此,梦在指示出器官性原因后,达到了目的……”
奥托.兰克干净利落地肯定了这施尔纳的定律。他报告的女孩的梦分为两部分,中间有一段间隔,不过是同一晚上发生,而第二个梦是以达到情欲高潮而结束。即使是没有从梦者取得详细的资料,我们亦能很详尽地分析第二个梦;但是由两梦之间的许多联系看来,我们发现第一个梦所表现的和第二个梦一样,不过是以一种比较羞怯的方式呈露而已。因此这第二个达到情欲高潮的梦使我们能给予第一个梦完整的解释,奥托.兰克即根据此梦例,很正确地用梦的理论来分析,“产生情欲高潮或遗精的梦”的意义。
不过根据经验,我认为很少有机会碰上要用梦的明确或有疑问的材料来判决梦的清晰抑或混乱。后面,我将展示一个梦的形成的因素(我以前没有提过)而这将决定梦中各因子的分量。
有时当梦中的某一情况或段落持续一段时间后,突然会冒出如此的句子:“但似乎在同一时间里出现了另一个地方,在那里发生了某件事情。”过一阵子,梦的主流又回复了,而这中途的打叉不过是梦的材料的一个附属子句而已——一个窜入的思想,在梦里,梦思的条件从句被替换成了“同时”来表现:“如果”(If )变成了“当……的时候”(When)。
那个在梦中常常出现而且是那么靠近焦虑的被禁制感究竟具有何种意义呢?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前进,但是却发觉自己被胶黏在那里。想要取得什么但却被一些障碍挡着。火车快要开了,但是却无法赶上。举起一只手想为受到的侮辱报复,但却发现它是无力的。例子真是不胜枚举。前面,我们已经在暴露的梦中提到这感觉,不过却没有真正的尝试对它分析。一个容易但理由并不充分的答案是在睡觉时常常有运动麻痹的感觉,因而就产生这种感觉。但是为什么我们不一直梦见这种被抑制着(麻痹)的行动呢?不过我们可以很合理地这么想,这种睡觉时任何片刻都可以唤起的麻痹感使某些表现方式容易呈现出来,并且只是当梦思的材料需要如此表现时才会感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