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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实施犯罪的人大多喜好“独往独来”,因此,性格内向是他们共有的一个特点。这种内向性格表现在:他们能够在一个人的情况下专心做事。此外,内向的人往往还同时具有另一种心理特点:即心理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表现在他们作某事时较为专注,执着、甚至固执。当然,具有内向的性格、或是稳定的心理特征并不等于就有犯罪倾向。但是,心理现象绝非属于“就事而发”的现象。人的心理既是复杂的,又是连续的。
仅就人的“性格”而言,一方面,它取决于人的生理遗传特点,如:人的高级神经活动类型的灵活性、平衡性及强度等会决定人的气质特点,而气质特点进而影响人的性格特点;另一方面,性格还可以取决于人的被抚养方式、生活环境。譬如:不负责任的、冷漠的抚养方式会造就孩子的言语发育障碍,由于言语表达的困难,孩子在之后的几年内会出现与人交往的困难,即讷口少言而内向。这种内倾性若没有得到任何调整或矫正,如:鼓励、关爱等,人就会出现更加的自我封闭,不轻易与人交谈,不敢与人交谈。这种情况发展到青春期初期,即结交同龄伙伴、发展人的合群性时就会显露出障碍。若再无改变就会变得更加孤独。青春期之后,人开始进入需要与异性交往、并获取异性好感的阶段,即为人生重要的内容:组织家庭进行准备。这时,具有言语交往障碍、人际交往障碍的人会出现更严重的心理障碍与冲突:一方面是生理需要的迫切感;另一方面则是心理上的恐惧与紧张。因此,人在童年时期,看似不重要的“内向性问题”发展到成年时期可能就会导致其发生较为严重的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笔者认为,这正是解释“系列杀人者为何都在25岁以后才开始杀人行为”的心理原因。
有些家庭看似父母齐全,但是,父母各自繁忙,或是由于生活压力,父母无暇过多关注子女,这种家庭虽然结构正常,但功能异常。事实上,其家庭仍是没有温情的家庭,对于这类家庭的孩子来说,无论物质生活水平如何,其心理感受都是孤独的、冷漠的。至于那种父母之间充满恩怨、甚至充满仇恨而离异的家庭,那种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不良嗜好、甚至充满暴力的家庭,孩子还会因为自卑而内向、因为恐惧或紧张而内向。这种家庭的孩子不仅内向,而且,还具有着情绪上的障碍,他们更容易出现一种因仇恨性的变态而报复杀人。(这是另一类犯罪人的心理原因)。